申请资格: |
1. 凡就读各源流学校(成教班及补习班除外)之会员子女,其成绩优异符 |
合标准及操行乙等以上者,皆可申请。 |
2. 惟普通会员须参加本会满半年以上,其子女始可享有此权益。 |
3. 会员须缴清2011年年捐方可申请。 |
4. 若会员不幸逝世: |
(a)永久会员:其子女今后仍有权提呈申请。 |
(b)普通会员:若其子女欲申请奖励金,则必须符合会员章程的规定,方可 |
提呈申请。 |
奖励标准: |
小学组: |
以马来文、华文、英文之理解与作文为准;数学、道德、科学、 |
公民及地方研究以知识为准,A 等科目必须为总科目的四分之三 |
或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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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级 UPSR成绩至少 5A2B 或 6A1C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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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国外就读的学生: |
一、二及三年级:全年成绩达 85 分者; |
四、五及六年级:全年成绩达 80 分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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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组: |
(1)政府国民型中学预备班、Form 1 ~ Form 3(以下半年为准) |
学业成绩总平均不得少过 70 分。(马来文必须及格) |
(2)独立中学初中一至初中三(以下半年为准)学业成绩总平均 |
不得少过 75 分。(华文必须及格)
(a)初中评估考试(PMR),考获最少 5 科 A 等 |
(b)初中统考文凭,考获最少 5 科 A 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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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组: |
(1)政府国民型中学 Form 4 至 Form 5(以下半年为准)学业成绩 |
总平均不得少过 65 分。(马来文必须及格) |
(2)独立中学高中一至高中三,学业成绩总平均不得少过 70 分。 |
(华文必须及格) |
(a) 马来西亚教育文凭SPM(2010年)成绩至少 6A-,4A2B或 |
(b)同等成绩。(马来文必须及格) |
(c)高中统考文凭最优 6 科总积分不超过 18 分。 |
(d)高级教育文凭STPM(2010年),考获 4 科平均积分 2.67 或以上。 |
(e)O Level 文凭至少 5 科 A 等。 |
(f) A Level 文凭最少 2A1B。
大学组: |
凡本年大学毕业者【大学学士学位(Degree)、硕士或博士】 |
皆可申请,以便颁赠纪念品庆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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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手续: |
1. 若超一名子女申请,可自行影印申请表格,或前来本会索取;任何疑问, |
可至电秘书处询问, 电话:07-6631648 |
2. 申请者只准申请其中一组奖励金。 |
3. 截止日期由即日起至 31-1-2012 止,逾期者概不受理 |
4. 申请者,须呈学业成绩册及报生纸之影印本,学业成绩册之影印本须由校长 |
或副校长或本公会理事签证,方为有效。 |
5. 凡证件不足者或表格填写不完整者,将不接受,文件也将不退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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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委员会由(A)本会正副文教组主任为本会奖励金小组之当然正 |
副主任; |
(B)由本会文教组委任不超过十名会员为小组委员。 |
本委员会有审查权及作最后之取舍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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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会将以书面通知得奖者颁发日期,届时得奖者须亲自至本会领奖, |
以示隆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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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,得由本会理事会增删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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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A)小学组 | 每名 RM 40-00 |
(B)UPSR | 每名 RM 50-00 |
(C)中学组 | 每名 RM 60-00 |
(D)PMR或初中统考 | 每名 RM 80-00 |
(E)SPM/O Level | 每名 RM 100-00 |
(F)高中统考或 STPM/A Level | 每名 RM 200-00 |
(G)大学组 | 纪念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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